Christoph Menke教授作思勉人文讲座“尼采与自我创造的自由”

发布日期: 2012-09-29   作者: 李贯峰  浏览次数: 13

  2012年9月14日,德国法兰克福大学哲学系Christoph Menke(克里斯托弗•门克)教授)应华东师范大学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的邀请,在闵行校区人文楼5303学术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尼采与自我创造的自由》(Nietzsche and the Freedom of Self-Creation)的学术讲座。这次讲座是“思勉人文讲座”第111讲。本次讲座由思勉高研院副教授姜丹丹主持,哲学系副教授翟灿以及台湾中央研究院文哲所副研究员何乏笔(Fabian Heubel)作为特约评论,并在讲座结束后同Menke教授进行了深入交流。
  Menke教授的讲座以尼采提出的问题开场,即如何理解“美学”的伦理和政治内涵(ethical-political import)?换一种说法即是,如何发现与我们的美的艺术相契合的文化,或者说文化应当是何种样态,以及如何使文化适合我我们的美学实践和艺术理论——即一种与美学的艺术相匹配的“审美文化”(aesthetic culture)。此种美学实践并不应局限于艺术领域,也不单单只关注艺术。正如尼采在其著作《悲剧的诞生》(The Birth of Tragedy)中勾勒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的降临,美学实践和艺术理论昭示着一种文化变革。尼采在早期著作《悲剧的诞生》中对艺术的思考便已显示出,美学实践不仅产生艺术层面的后果,而且也会带来深刻的文化后果。
  基于这种富有创造性的思考成果,Menke教授进一步强调了尼采与德国古典浪漫派美学家席勒和施莱格尔的区别,并指出尼采的美学实践理论在其哲学体系中的连续性和重要性。尼采一方面重建了西方传统美学理论;另一方面则试图重释艺术所产生的美学和政治后果,而这部分内容正是Menke教授讲座的核心。尼采的另一部著作《快乐的科学》(The Gay Science)所关注的艺术之“美学-政治内涵”实际上构造了一种“反作用力”(counterforce)作为一个科学的对立面,并在本书第二版序言中对这种艺术的类型做了进一步补充的解释。这种艺术不同于浪漫主义的喧嚣和躁动,而是一种轻盈、宁静,稍纵即逝的艺术。它为艺术家,且只为艺术家而存在。“为艺术家且只为艺术家存在的艺术”(an art for artists, only for artists!)不仅超越了仅仅重申美学自主性(aesthetic autonomy)的企图,而且为美学自主性增添了一种核心的洞察力,这种洞察力为自主性艺术赢得了美学和政治内涵,而这完全是由艺术家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决定的。因此,我们需要从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和能力中学习,并超越他们,艺术家将作品艺术化,而我们则需运用“权力”(power)将生活艺术化。
  随后,Menke教授探讨了尼采在《偶像的黄昏》(Twilight of the Idols)一书中提出的“迷狂”(intoxication)状态。这种狄俄尼索斯精神作为“生理前提”(physiological precondition)是艺术家如何能够完成美学-政治艺术的能力和原因所在,同时,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学习和运用艺术家的创造力和精神状态。在尼采看来,学会此种能力,便是要学会忘记能力。在此,他区分了行为(doing)与行动(action),艺术家所能教授我们的是以某种方式行为,而这并不是说他的行为是行动的典范,而是要超越行为而进入“生活”(Leben)。从艺术家的视角重新看待生活和世界。随后Menke教授强调了悲剧艺术与艺术的美学-政治伦理内涵所导向的“良善”(good)生活之间的密切关系。我们从艺术家那里学到的正是这样一种带有道德色彩的精神能力。创造自我的人(艺术家和所学者)所导向的良善生活不能还原为好的行为(good action),这就意味着,良善生活的问题不再以好的社会实践活动为方向,而是以自我是否远离社会实践并致力于演绎自我生存权力为尺度。因此,关于美学的最终语汇便是人类自由(human freedom)。
  Menke教授的演讲过后,何乏笔副研究员结合中国古代思想家庄子的“无为”和“逍遥”理念做了精彩对比和评论;翟灿老师从讲座的核心概念“力”(Kraft)出发,强调了尼采哲学的创造性和重要性。姜丹丹老师也结合当代艺术史语境的一些问题提问对尼采哲学的自我创造维度的文化影响的评价与反思。思勉高研院、哲学系、中文系等院系的研究生们也针对Menke教授的讲座进行了热烈讨论,Menke教授分别做出了详尽的解答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