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儒学与中国传统社会——首届思勉人文跨学科暑期学校”第四讲举行,主讲嘉宾为台湾中央大学杨祖汉教授。
杨祖汉教授是著名的中国哲学研究学者,曾担任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哲学系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台湾中央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文学学院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儒学与康德哲学。代表作有《从当代儒学观点看韩国儒学的重要争论》、《儒学与当今世界》、《儒学与康德的道德哲学》、《儒学家的心学传统》、《宋元学案——民族文化大觉醒》等。
讲座中,杨祖汉教授以新的视角阐述朱子的思想,结合康德哲学与儒家哲学,并从韩国哲学对朱子的研究入手,呈现了一场贯通中西的精彩报告。在韩国、朝鲜儒学中,有主理派、主气派之分,此二派都以朱子学为宗。主理派大体是以朱子所说的理本身有能动性、主宰性来立说,主气派则大体如同牟宗三先生对朱子学所做的恒定,认为朱子所说的理并不活动,理是否能表现它的意义,需依赖气的存在状态决定。这是朱子哲学的两个面向,杨教授认为都有其合理性。
而后,结合康德哲学中无条件的道德实践观点,杨教授进一步阐释朱子思想。康德认为,我们对道德法则有所了解,就可以知道真正的道德实践是由法则决定意志而产生,即是说只有行动的存心只是为了理所当然而行的,才是有道德价值的行为。因此,需以道德法则为先,而不能以自由为先,从法则可以推论至自由之说。从此角度来看,陆王的发明本心或当下让良知本体呈现,即是从自由意志来契入道德实践。而依康德看,这是难能之事。康德这一对无条件实践的观点,与朱子“主理”的观点不谋而合。
“主理”的观点,即认为真知理的意义可以给出真正的道德行为。虽然主理,但此理论并非是以心外之理为根据,理与心截然为二。杨祖汉教授认为,虽然朱子并不以心作为道德实践的客观根据,但仍然承认心对于理有本具的知识;虽然要通过于事事物物上来格物,才能真知所以然之理,但对于所以然之理的了解,是以人容易体会到的当然而不容己的道德之理作为根据,也就是康德所说的无条件实践的观点。
杨教授通过深度分析《大学或问》及《中庸或问》中的有关文献,说明朱子格物论是从人心之不容昧,及在孝悌等当然而不容己处来开始做工夫者。由于人对于理的本来认识以当然而不容己作为根据,因此,朱子的“格物致知论”也是有本源的,甚至是超越根据的工夫理论。
最后,杨祖汉教授与学员们就工夫论与境界论、如何格物致知、如何看待理之必然等问题,进行互动交流,深度探讨,给予学员诸多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