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郭齐勇教授谈儒家伦理的现代思考

发布日期: 2014-09-09   作者: 熊智军  浏览次数: 13
    8月25日晚上,为期10天的“儒学与中国传统社会”暑期学校迎来了当代著名中国哲学家、武汉大学教授郭齐勇。郭教授报告的主题是一个争论了长达十几年的儒家伦理话题,作为主要参与论战的学者之一,此次亲自讲授“亲亲相隐”及其相关涉的问题,对于我们厘清这样一个思想界的重要话题具有重要意义。
讲座伊始,郭老师首先抛出自己的问题,“亲情里有正义吗?我们应该怎样具体对待?” 他提出,儒家伦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这里只是从很小的一个方面来讲。接着,他就文本、概念、西方参照、人民权利、法律等五个方面,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百余名学员细细讲解。
    首先,郭老师举出关乎主要讨论的、出自《论语》、《孟子》中的三段文本材料,“父子互隐”、“舜父杀人”、“流放舜弟”,并作了细致、深入分析。然后,他引用郑玄、杨时、孙希旦、庄耀郎等人的观点以及《礼记》、《论语》、《孟子》中的相关材料对“直”、“隐”、“孝”、“仁”与“爱有差等”等主要概念、观念做了梳理。紧接着,郭教授考察苏格拉底、孟德斯鸠、黑格尔三位西方代表人物,讨论西方思想史上的“亲亲相隐”。进而,从中国古代的《春秋》、《秦律》、《盐铁论》、《唐律疏义》到清末、民国的《六法全书》,另外还讲到德国刑法和日本刑法为亲属庇护的相关规定,指出亲亲、容隐,正是个人权利得到部分或者不同程度之保障的证明,它抵御着拷问、告奸、株连等残酷的专制制度,维护着亲情的本原,减缓着非人性的暴行。由“亲亲”观念开展出的中国古代法律史上的实践,保障了人的某种权利,维护着社会道德的昌明和社会秩序的和谐。
最后,郭老师讲到允许亲属容隐拒证,可能增加我们的司法成本,但从长治久安的角度出发,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文化的合理建构出发,仍是很有必要的。维系亲情,恰好是维系和谐社会的基础。法治部门运用公权力调集证据,哪怕是花更多、更大成本,也不能逼供亲人。
    演讲过程中,郭老师以风趣幽默的话语风格娓娓道来。在与学员的互动过程中,更是以丰厚的学养讲解了如何阅读古典文本、如何理解传统文化,并对近来提出的“关系主义”、“角色伦理”做了解读。